設計作品的“神”是設計師根據主題表達的需要,運用美學原理對“形”等視覺元素進行藝術化的設計和表現,賦予新的意象。
摘要: 設計作品的“神”是設計師根據主題表達的需要,運用美學原理對“形”等視覺元素進行藝術化的設計和表現,賦予新的意象。
在造型藝術領域里,形象的精神面貌與內在生命,總是表現在可視的外形上,精神必須通過準確巧妙的外形塑造方能得到表現。“以形寫神”就是要通過藝術語言傳達出一定的氣氛、趣味、境界、格調,體現出一種審美愉悅和審美功能。
圖形設計中的意境創構與“以形寫神”的審美追求有異曲同工之妙,集中審美特點和詩意情感的表達是優秀設計作品的特征,意境深遠的作品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可以使受眾與設計師產生心靈上的共鳴,“形”由此便上升到“神”的境界,圖形設計的意境創構也就得以實現。
由“形”到“神 -- 設計作品的審美歸屬
優秀的藝術作品。除了完美的藝術語言、動人的藝術形象,還有深刻的藝術意蘊。藝術語言、藝術形象是“形”,藝術意蘊是“神”。“形”是“神”生成的基礎和前提,是外在的,提供了形式美感的具體特征,是內在意義借以表達的方式“神”是內在的,提供了普遍的現實意義,是“形”的升華,是藝術設計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同時也是設計作為實用藝術在精神功能方面的最高體現。
設計作品的“神”是設計師根據主題表達的需要,運用美學原理對“形”等視覺元素進行藝術化的設計和表現,賦予新的意象。這種經過藝術加工后的意象,在有限的藝術形象中體現出無限的神韻,是對意境的追求,既具有審美特征,又具備某種精神上的內涵(如某種觀念、文化、審美情趣等),能被人所接受,還能引人聯想,發人深思,給人們以教益。
圖形設計的最終意義是傳達信息和交流情感,接受和認可是藝術境界的完成階段,也是意境創造的現實目的。藝術意境的創造,必須經過作者與欣賞者的思想交流與精神共鳴,才能達到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的理想效果,這就決定了意境的創構和真正實現是由設計師和受眾(觀者)共同完成的,設計師采用恰當的藝術手法營造富有情調的形態語言和富有意味的形式,觀者和消費者調用自己的生活經驗、審美體驗及創造性能力,以聯想和想象來解讀設計,去發現和感悟設計所傳遞的深邃內涵和藝術境界。
有的觀者或消費者對藝術畫面的欣賞和遐想甚至會遠遠超過設計師所要表達的思想感情,由此,設計的意境便悄然形成,圖形由“形”到“神”的轉變也得以實現。可見,人在意境生成過程中起了關鍵性作用,畫面形象需要通過人的創造、想象,加以感悟、體味,突破“實景”(實形),由人的思緒流動生成的無窮無盡的意韻時空,呈現出“景外之景,象外之象”,是只能由心靈體會的“心境”。此時,人們獲取信息的同時又得到了審美的愉悅和享受,這也是“設計以人為本”的真正意義所在。
以“形”寫“神”-- 意境構建的途徑
形是所有視覺元素的根本。對于圖形而言,依據對比統一、對稱均衡等法則組合而成的圖形形式美以及由聯想、比喻、象征等組合而成的意味深長的圖形意境美,兩者缺一不可。
奇思妙構
圖形設計是一種意象設計。“立象生意”是圖形設計的宗旨,其過程就是藝術構思的過程,達到奇思妙構的境界就能實現圖形設計以“形”寫“神”的終極目標。圖形的意境形成首先是由設計師根據“意”(內容、主題、審美追求等)利用形式法則創造出可視的藝術形象,通過這個形象直接或間接對“意”的內涵進行表現或象征,受眾再通過圖形的組織結構、視覺感應引發聯想,產生心理效應,得到“意”的內涵和美的意蘊,從而完成以“形”寫“神”的追求。
圖形本身有時并不能完全傳達具體的信息,只能以形態來象征(暗示)某種與主題有密切聯系的精神、意念和物質,圖形最終是通過人們的視覺經驗來創造聯想契機,使消費者產生與商品有關聯的遐想。象征和聯想貫穿了設計的全過程,是藝術構思的重要環節,也是圖形設計意境創構的主要手法,其在藝術構思中的充分展開能使人意識到的不應是圖形本身,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性意義,一種潛意識的共性。
聯想作為藝術構思中形象思維和傳達作品“神韻”的重要環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形與形的聯想。自然界中,有許多事物屬性不同,所表達的意義也千差萬別,但它們的外在形態卻非常相同或相似,如臉、蘋果、地球等都呈現出圓形。有些設計,需要用不同的形態綜合表現含義,相同或相似形有利于進行同構,使得圖形的結構關系顯得融合性更強。
②事與事的聯想。世間萬物相互之間多少有些聯系,我們平時經常以一件事比喻另一件事,以一種情況說明另一種情況。
③意與意的聯想。有許多事物,在其“意”上往往有共性。如天空、大海、平原等可以引申出廣闊、寬廣、無限等意;從火車飛馳、小樹生長、火箭上天等可以感悟前進、發展、上升等意。在生活中,人們對于某些事、物、概念有約定俗成的定勢,并且深入人心,人們對一些形象及其象征寓意更能心領神會并熟記于心。
具象表現
具象表現是圖形設計常用的手法之一。隨著對寫實性繪畫或藝術攝影等現代藝術的表現手法的吸收,通過表現客觀對象的具體形態,傳達圖形設計以“形’寫“神”的追求為設計師廣泛運用。具象表現反映了自然形態的美,具體應用時使人對宣傳對象產 生信任感。具象表現手法本身的體現形式頗為豐富多彩,如線描、水墨、剪紙、卡通或漫畫形式等。
此時的圖形表達著重強調兩點:①重特征,比如花卉,要仔細觀察花頭、枝、葉、苞、蒂、萼的特點以及向心聚散的形態結構;②重氣質,利用取舍、簡化、夸張、擬人、幽默等手段,加以豐富的想象,寄情于形,達到形神合一,表現出完美的形態和特定的氣質,使其各具意態,或亭亭玉立,或潔白如玉,或雄厚有力,或小巧玲瓏,比如表現動物的胖瘦、高矮、機靈、聰明、兇猛、溫和、貪婪、傲慢等,關鍵是求“變”,要大膽設想,巧思細琢,要高度概括,形神兼備。
抽象表現
抽象表現是相對于具象表現而言的,它不受客觀具體形象的束縛,甚至完全擺脫具象,運用幾何化的點、線、面及圓、方、三角形進行“形”的組合和創造,通過對形式美的追求來表達主題。
現代心理學已經論證了人對客觀事物“形”的感知具有選擇性。對于沒有具體形象或很難找到具體形象的事物、語言或概念,為了能使其形象化、具體化,就必須創造抽象形式的點、線、面,主觀而理性地處理點的大小、疏密以及線的粗細、曲直和面的位置與空間等各種狀態,還要充分運用審美觀點、視覺心理、設計原則,通過秩序美、韻律美、矛盾空間的趣味美和空間結構美構成抽象的圖形。
抽象圖形作為“形”的體現的另一種形式,是符號化的視覺語言,形式簡練、典型、單純,組織構成規范、嚴謹。富于條理性,符合現代審美的需要,在準確傳達信息的同時,圖形本身也留給人深刻的印象和美的享受,所以說抽象表現也是圖形設計以“形”寫“神”訴求實現的重要路徑之一。
運用抽象表現手法,表達一定可視的具體,實際上是從人的心理角度出發,從具體的特殊的形象當中。抽取出其美的共性,綜合成一種能在人的精神上起美感作用的形式符號,來暗示某種與主題有密切聯系的精神、意念和物質,如點有一種視覺張力,能集中人的視線;直線有高聳、上升感曲線給人以優美、柔和感等等。
抽象圖形由于不是具體的自然形,因而適應性強,有著具象不可比擬的豐富的信息量和哲理,對于表現文化內涵、審美意象、心里感覺、價值取向等只能意會而不可言傳的東西有著明顯的優勢。抽象圖形雖然簡單卻具有深邃的抽象含義,易于內涵的想象和深求,給人以含蓄的意境,所謂“言有盡而意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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