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要求:
1、所設計LOGO要具有識別性和原創性,充分考慮各種媒介的適用性,準確體現浙江文交所內涵;
2、設計要新穎、獨到,設計理念體現品牌定位和品牌策略;
3、要具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行業特征鮮明不雷同。
4、所提交的LOGO設計應有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清晰的效果圖(采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圖案不低于600×800像素,電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每個附件大小不超過5M,紙質版以210×297mm紙張尺寸提交,注明標準比例)。
二、征集范圍及時間:
1、征集范圍:海內外所有專業設計機構、廣告公司及個人;
2、征集時間: 2011年9月23日—2011年10月23日,截止時間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三、LOGO設計作品提交要求:
1、所有作品均要寫清楚設計人姓名、通訊地址以及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設計人為單位的應向浙江文交所提供加蓋單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簽名的確認函;
2、紙制應征稿件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并在信封處注明“文交所LOGO設計征集”字樣。
3、電子稿件請發送指定郵箱: yk-guanwenjing@163.com
郵件標題為“***(姓名)+ 浙江文交所LOGO設計征集”。
四、評選流程及獎勵辦法:
1、本次征集活動由浙江文交所組織,并聘請專家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有整套VI創意的作品優先考慮。
2、本次征集活動,設中標LOGO一個,獎金壹萬元。入圍LOGO三個,獎金1000元。以上獎項不能重復獲得。費用稅費自理。
五、應征作品權屬:
1、所有中標及入圍作品視為受浙江文交所委托制作,其版權屬浙江文交所所有,且無版權糾紛;
2、中標及入圍征集作品,浙江文交所可提出修改意見,設計者應無條件修改,修改后的所有內容歸浙江文交所所有,無版權糾紛;
3、中標及入圍設計作品出現版權糾紛,設計者應無償返還浙江文交所支付的獎金,并承擔相關損失。
六、其它:
1、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浙江文交所只對入圍LOGO設計的設計者發出通知,對沒有發出入圍通知的設計,設計者可以自行處理;
2、獲得入圍獎的LOGO將作為浙江文交所的備選標志;
3、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浙江文交所。
七、聯系方式:
1、聯系人:關文靜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370號浙江文化大廈10樓
3、郵編:310000
4、聯系電話:0571-85001020 13675870829
浙江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介紹:
浙江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文交所)作為全省文化產業的重要平臺,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和省文化廳批準,于8月11日在省工商局正式完成登記注冊。
浙江文交所以服務文化產業鏈運作為出發點,在文化版權、開發權、運作權和各個文化藝術品交易環節為產品出讓方和受讓方提供全方位的交易服務。主要經營范圍涵蓋法律允許流通的書法、繪畫、玉器、珠寶、陶瓷等各種藝術品交易;影視、音樂、動漫、文化創意、形象設計等文化類知識產權轉讓,以及文化企業投融資中介服務等。文交所將著力打造六大平臺:一是信息采集發布平臺,用于采集和發布進場的各市場交易主體和中介機構的標準化信息和交易所交易信息,采集和發布本所、全國乃至國際文化藝術品交易信息,統一編制各交易指數;二是文化項目推介平臺,通過建立文化企業數據庫、投資人數據庫和文化企業電子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推介文化藝術品及項目的轉讓、投融資、合作等事項,為雙方接洽提供便利,提高文化藝術品或項目與資本市場對接的準確性和效率;三是文化藝術品交易平臺,借助信息發布平臺、電子交易系統和傳統有形市場,提供標準化、專業化的展覽、拍賣、托管和網上交易服務,使之成為藝術品交易、流通、收藏服務中心;四是文化產業投融資平臺,面向合格投資人,設計開發符合文化藝術品交易特性的融資產品和投資工具,為各類文化企業以及影視制作、動漫、文藝匯演等文化主題項目提供投融資支持;五是文化藝術品中介服務平臺,利用平臺資源優勢,為文化藝術品、文創項目交易各方提供客觀、專業的法律咨詢、評估和鑒證等中介服務;六是文化藝術品登記托管平臺,主要提供文化藝術品交易見證、過戶、質押登記和托管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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